◎ 公告訂定「一般廢棄物(垃圾)中碳、氫、硫、氧、氮元素含量檢測方法︱元素分析儀法
(NIEA R409.20C)」,並自93年6月15日起實施(93.02.19)
本檢測方法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七十五條訂定,利用元素分析儀法,求出可燃性一般廢棄物乾基中之碳、氫、硫、氧、氮等元素之組成百分比。
◆ 水污法
◎ 重新公告「水中凱氏氮檢測方法︱分光光度計法(NIEA W420.51B)」為適用之檢測方法
,並自公告日起實施。(93.03.08)
本檢測方法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十二條之一第三項及「海洋污染防治法」第九條第三項訂定。
◎ 公告海洋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條第一項指定從事油輸送行為之公私場所申請案件核准作業
原則(93.02.23)
公告依海洋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條第一項指定從事油輸送行為之公私場所(以下簡稱申請人)申請案件之核准作業原則,包括申請文件、補正及審查作業完成期限等。
◎ 公告訂定「海洋浮游動物檢測方法(NIEA E701.20C)」,自93年6月15日起實施(93.02.19)
本檢測方法依據「海洋污染防治法」第九條第三項訂定。以浮游網採集海洋浮游動物,作為個體量、生物量與種類組成分析。
◎ 公告訂定「河川、湖泊及水庫水質採樣通則(NIEA W104.50C)」,自93年6月15日起實施
(93.02.19)
本通則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條訂定。依據河川、湖泊及水庫的特性,選擇適當的採樣器及樣品瓶,以採取具代表性的水樣。
◎ 公告訂定「海域魚類採樣通則(NIEA E101.20C)」,並自93年6月15日起實施
(93.02.19)
本採樣通則依據「海洋污染防治法」第九條第三項訂定。依據海域環境的特性,選擇適當的採樣網具或水肺潛水調查方式,調查該海域之魚種及其數量分佈。
◆ 土污法
◎ 土壤處理標準修正(93.02.25)
修正發布第十九條附表二,修正要旨為刪除總氮、總磷之水質項目及限值。其修正考量為務實利用廢污水處理水作為澆灌花木、抑制揚塵之水資源利用。
◆ 環評法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專案小組初審會議作業要點修正(93.02.10)
修正第四點中,初審會必要時得邀請列席陳述意見之對象加入「毗鄰之鄉(鎮、市、區)居民或代表」。
◆ 其他
◎ 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修正第四條、第十三條、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93.03.03)
第四條乙級專責人員資格規定刪除第一項第四款;第十三條毒性物質專責人員設置修訂第一項,申請文件加入同意查詢勞健保資料同意書,原二、三、四、五項人員異動時之規定刪除;第十九條專責人員合格證書之請領,加入請領期限及修訂申請文件;第二十二條專責人員合格證書之管理,合格證書之廢止改為撤銷或廢止,撤銷廢止之依據加入兩款情形。
◆ 詳細法規內文請參閱環保署網站
http://w3.epa.gov.tw/epalaw/index.htm
http://ww2.epa.gov.tw/announce/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