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技術e報-第32期
技術資訊
項目綠色曝氣設備簡介
 
問題與解答
項目玻璃纖維廢水,經調勻池、反應池加入NaOH、快混加入PAC、慢混加入polymer、進入初沉池,水變澄清再進入生物曝氣槽,後流入二沉池、澄清池、放流池、活性碳、砂濾機後放流。請問若在生物曝氣槽加入重鉻酸鉀或高錳酸鉀或雙氧水等氧化劑,是否能催化膠水氧化,方可利用生物槽曝氣氧化難溶於水之膠水成分物質;但若加多是否會影響出流水水質,是否能提供重鉻酸鉀、高錳酸鉀及雙氧水添加比例做為參考,或有其他方法可行?
項目本公司CNC機台產生廢切削油30~40桶/月,委託焚化處理之處理費高達5,000~6,000NT/ton,是否有資源回收之處理方式?或其他可降低處理成本之方法?
環保法規
項目環境影響評估法
項目採樣檢測方法
環保新聞
項目焚化爐的兩百倍?環保署存疑 學者:農廢物竟燒出戴奧辛
項目水上一農地 鋅汙染
項目六大高耗能產業 擬適用新環評
項目溫室氣體排放納入環評 經部:將打擊投資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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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資訊
綠色曝氣設備簡介
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工程師 張聖雄
  產業界因處理廢水所設置之廢水處理廠,於調勻池單元或生物處理單元常需使用曝氣/攪拌設備,而曝氣/攪拌設備大致可分為機械式曝氣(mechanical aeration )及散氣式曝氣(diffused aeration )兩種,其區分大致如下:
(1)機械式曝氣:分渦輪式(常為陸上固定式)、浮筒軸流式(常噴成傘狀水柱)及沉水式渦流型(俗稱air jet,分單方出口或多方出口型)等,傳氧效率約 1.0~3.2 lbO2/ Hp·HR。
(2)散氣式曝氣:分粗氣泡型(常用於調勻池單元)及細氣泡型(常用於曝氣池單元),需鼓風機組及相關管線,傳氧效率約 0.5~2.0 lbO2/ Hp·HR。
  一般而言機械式曝氣之傳氧效率較高,但運用於生物處理單元,常對生物污泥有過度攪拌之虞,造成後續污泥沈降性較差。如使用散氣式曝氣設備,除必要之管線外,所設置之鼓風機組,需另規劃空間放置及伴隨有噪音困擾。
  鼓風機設備為散氣式曝氣系統所必備,另於沉水式渦流型(多方出口型)亦常需配置,而其放置空間較大及噪音問題為其常見之困擾。近來國內鼓風機製造商於市場上推出「沈水式魯氏鼓風機」(如圖1所示),強調所需空間較小且無噪音困擾,其原理及特色說明如下:
(1)原理:運轉中之鼓風機,因置放在水底,故聲音在空氣與水之介面被折射回水中,而不傳入空氣中,同時水體與池壁亦同樣折射而達到減/滅音之效果。
(2)特色:鼓風機因置於水底,已達到減/滅音之效果,故不需另設置廠房及製作防音罩設備;同時因放置於水體中,較不佔用土地空間,相對達到設備綠色化之要求。
圖1:沈水式魯氏鼓風機樣式
圖1 沈水式魯氏鼓風機樣式
  沈水式魯氏鼓風機裝置時不需固定於池內地面,於維修時可直接吊起,因此操作維修上相當簡便;如使用於調勻池單元,需注意必須保持最低水位及水溫需保持於32℃以下。而使用於曝氣池單元,需注意裝置處不得妨害攪拌旋流之位置及氣泡不得直接衝擊到鼓風機。至於較詳細之資訊,可於網路搜尋系統直接鍵入「沈水式魯氏鼓風機」進行搜尋,即可得到國內製造商資料及該設備之技術資訊。
環保法規

---環保署最新發布產業相關環保法令---

◆ 環境影響評估法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95.02.20)
  本標準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5條第2項規定訂定之。本次修正第14條、第19條、第20條、第28條、第29條、第31條條文。修正原因為加嚴防洪排水工程之河川疏濬計畫及各項鄰避設施,如掩埋場、焚化(資源回收)廠、火化場等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標準,並配合遊樂區及風景區所涉相關法令之修正及執行環境影響評估業務實際需要。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 採樣檢測方法
公告「空氣中有機光化前驅物自動連續監測方法-氣相層析法(NIEA A505.11B)」(95.2.17)
  本方法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訂定。將監測地區空氣以固定流速通過吸附劑捕捉管以收集空氣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利用適當之化學吸附劑或同時搭配降溫等有利於捕集目標物之定量濃縮條件,再經熱脫附(Thermal desorption)後,注入氣相層析 / 火焰離子偵測器(GC / FID)中測定樣品中從C2 至C12的有機光化前驅物(Precursors)。自95年6月15日起實施。原環署檢字第○九三○○一○八○九號公告「空氣中有機光化前驅污染物自動連續監測方法-氣相層析法(NIEAA505.10B)」,自本公告實施日停止適用。
◎ 詳細法規內文請參閱環保署網站
  http://w3.epa.gov.tw/epalaw/index.htm
  http://atftp.epa.gov.tw/announce/index.htm(原公告網址變更,請修正)
問題與解答
Q & A
Q1:玻璃纖維廢水,經調勻池、反應池加入NaOH、快混加入PAC、慢混加入polymer、進入初沉池,水變澄清再進入生物曝氣槽,後流入二沉池、澄清池、放流池、活性碳、砂濾機後放流。請問若在生物曝氣槽加入重鉻酸鉀或高錳酸鉀或雙氧水等氧化劑,是否能催化膠水氧化,方可利用生物槽曝氣氧化難溶於水之膠水成分物質;但若加多是否會影響出流水水質,是否能提供重鉻酸鉀、高錳酸鉀及雙氧水添加比例做為參考,或有其他方法可行?
A:以玻璃纖維廢水而言,其特色除一般pH值偏低且污染濃度較高外,廢水中含膠水成分物質,較不易讓生物處理程序所分解;現場設置之調勻+物化+生物+砂濾活性碳為一般較常見之設置。如為加強處理成效,宜添加氧化程序(化學藥劑、臭氧、UV+紫外線等),以便將長鏈較難分解之物質予以斷鍵,以增加整體之去除效率,為目前業界常採用之方法。如於曝氣槽加入文內所述之三種藥劑,作法上並不恰當(用量將較大且對生物處理有較高之抑制性);用量大時可能對整體生物處理效果反而較差。建議宜於曝氣槽前另設緩衝槽,並於緩衝槽中添加,其斷鍵效果較大。另,亦可考慮於物化處理前(調勻池之後)添加,其整體效果可能更好。至於重鉻酸鉀、高錳酸鉀及雙氧水皆為氧化劑,採單獨添加或混和(依比例)添加,依廢水性質不同皆有其不同效果,宜於實驗室中確認。
Q2:本公司CNC機台產生廢切削油30~40桶/月,委託焚化處理之處理費高達5,000~6,000NT/ton,是否有資源回收之處理方式?或其他可降低處理成本之方法?
A:
切削廢水含有95%的水,5%的油,建議之處理方式如下:
1.另找專業之資源回收處理廠:直接送交給廢油資源回收處理廠,因為為可資源化之物質,故可直接降低貴廠委託處理費。
2.製程改善:尋求替代切削油,市面上已有可重複再利用之切削油問世,為切削油成本略高一些,但耗用量少且無須進行廢棄物處理。
3.破乳法:利用破乳技術,將切削廢水破乳,達到減積之效果。產出之回收油,可自行再利用,或委外處理;分離之廢水再進入場內之廢水處理廠處理即可。建議之破乳方法:第一為加酸破乳法;第二為DAF溶解空氣浮除法;第三為直接加入破乳劑,將廢切削油進行破乳,使之油水分離。
環保新聞
◆ 焚化爐的兩百倍?環保署存疑 學者:農廢物竟燒出戴奧辛
  戴奧辛被稱為「世紀之毒」,國內學者檢測台灣環境意外發現,鄉村燃燒農作廢棄物釋出的戴奧辛排放量,接近都市焚化爐的兩百倍,呼籲政府單位注意,以免影響民眾健康。
  環保署表示,稻草中不含氯成分,產生戴奧辛機率微乎其微,除非夾雜大量廢棄物同時焚化。需進一步確認學者的實驗設計是否符合實際狀況,環保署也將自行委託展開研究。
  生物醫學聯合學術年會昨於國防醫學院舉行,正修科技大學超微量研究中心教授張簡國平針對台灣野外燃燒農廢物效應,發表首次報告。
  這些農作廢棄物包括收成後的稻草及蓮霧枝。調查發現,其燃燒後排放的戴奧辛,分別為國內18座大型都市垃圾焚化爐平均值的194倍及10.7倍。倍數之高,會學者都覺得意外。
  正修大學調查並發現,由於這些露天燃燒的影響,某些鄉村地區的大氣戴奧辛濃度比都會區高2倍左右。「鄉下空氣比較好」,在台灣未必說得通。
  張簡國平指出,台灣各地戴奧辛濃度最低處在墾丁,濃度約0.006皮克;都會區如台中、台北木柵等區,約0.08皮克;工業區如岡山、高雄南區也是0.08皮克上下;不受野外燃燒影響的鄉村區為0.06皮克。(摘錄自中國時報)
 
◆ 水上一農地 鋅汙染
  水上鄉1塊0.4公頃農地經調查發現含鋅量異常,超出食用作物農地鋅管制標準,縣環保局昨天會同大六企業公司動用挖土機,開始剷除汙染農地與稻作,預定今天完成。
  受到鋅汙染的農地位於水上鄉回歸村大六企業公司旁,大六企業公司被環保人員查出為汙染來源,大六公司展現解決誠意,昨天僱用挖土機開始剷除受汙染農地,挖除30公分深的土壤,地上種植的稻作一併清除。
  大六企業公司副總經理黃竹義昨天說,公司付出8萬元賠償賴姓地主種植的稻作,並花費40萬元移除受汙染土壤,同時將購買新的土壤回填。
  縣環保局水汙染防治課長劉明全表示,大六公司移除受汙染土壤後,環保局會派員進行檢測確認,擇期再回填新的土壤。
  賴姓地主的家屬昨天到場關心,期望土地儘速復原,但強調將不再耕作了。
  縣環保局去年經環保署補助,針對較高汙染可能性地區進行土壤調查,檢測214塊農地,只有水上鄉這塊農地鋅含量異常,超過食用作物農地鋅的管制標準,其周圍農地則無異常。
  劉明全表示,食用作物農地管制標準鋅為600mg/kg,一般土壤汙染管制標準鋅為2000mg/kg,水上鄉這塊農地進水口檢測值為906mg/kg,雖超過食用作物農地管制標準,但尚未超出一般土壤汙染管制標準。(摘錄自聯合報)
 
◆ 六大高耗能產業 擬適用新環評
  環評機制將出現重大變革!環保署新制定溫室氣體審查原則,要求石化、鋼鐵、水泥、造紙、人纖、電子電機等六大高耗能產業,提出新開發案時,在環境影響說明書中須明列溫室氣體抵換量,而相關的二氧化碳排放數據,須以集團為單位,進行調配、換抵。新制將提周四(廿三日)環評委員會審議,最快四月實施,預期台塑大煉鋼廠將成為首件適用的重大投資案。
  行政院永續會去年中審通過,要求環評委員會審議國光石化與台塑大煉鋼廠兩大投資案時,應將二氧化碳與水資源問題列為環評項目,此後,環評審議便將高耗能、高污染產業新投資案的二氧化碳排放等條件納入審查。惟這項措施未建立明確的審議機制,不但讓業界無所適從,環評委員也因各自標準不同,難以在環評會中達成共識,影響審議績效,備受外界質疑。
  為此,環保署草擬「環境影響評估對於能源及工業部門排放溫室氣體審查原則」,正式將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管控,納入環評審議的內容。環保署官員指出,這項草案在本週三獲環評會審議通過後,即可公布實施。
  官員表示,未來六大產業的廠商,若有新開發案,所提出的環評說明書中,應提供文件證明,顯示新開發案使用的製程符合溫室氣體減量的最佳可行技術。
  而且申請廠商須就新開發案增加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提出相對抵換量。而抵換數據可以是開發單位自七年前,第一次全國能源會議召開至今的溫室氣體減少量,或是舊廠汰換,或是透過企業集團內其他成員減量達成。
  對於部分企業為單一機構或新成立公司,過去沒有減量紀錄,又沒有集團成員可協助取得抵換量,則可以技術,或是資金協助其他企業機構減量取得抵換額度,甚至透過植樹、造林等方式達成。
  值得注意的是,企業推估的排放量、減量數據須符合具國際公信力的政府間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IPCC)、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HGProtocol),或是ISO─14064等規範,並取得國內外溫室氣體驗證單位驗證。(摘錄自工商時報)
 
◆ 溫室氣體排放納入環評 經部:將打擊投資意願
  環保署鎖定六大產業建立溫室氣體排放環評審議原則,令經濟部相當震驚!經濟部官員昨日指出,原本與環保署協商的版本是將化石能源發電業、煉油與石化基本工業,以及金屬冶煉工業三大行業納入,如今環保署擴大實施範圍,甚至將電子電機產業納入,此將嚴重打擊業者投資意願,影響國內經濟發展。
  對於環評委員透露,溫室氣體管制產業將由原本的三大行業改為六大產業外加以化石能源發電業者,是經濟部意見,經濟部官員大聲喊冤,直說這根本違背經濟部立場。
  他表示,經濟部不贊成現階段便設立溫室氣排放管制措施,更不可能建議將三大行業,擴大為六大產業外加發電業。
  官員說,研訂這項草案,環保署找經濟部兩度說明產業立場後,便沒有再讓經濟部參與協商。
  他指出,經濟部反對在國際間尚未要求台灣進行溫室氣體減量,國內相關法令亦沒有限制企業溫室氣體排放量時,台灣自行以行政命令限制產業溫室氣體排放量。
  經濟部官員認為,要求企業進行溫室氣體減量,涉及企業權益,應從制溫室氣體減量法等法令的制定達成,不應以一只行政命令規範。
  對於電子電機產業新增開發案的溫室氣體排放也被納入環評機制,官員感到相當擔憂,因為電子電機產業是國內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來源。環保署現在就將電子電機納入一併管理其溫室氣體排放,此舉勢將衝擊國內經濟發展。
  經濟部雖贊成產業自行減量二氧化碳,並自一九九八年第一次全國能源會議結束後,推動石化、鋼鐵、水泥、造紙、人纖等五大耗能產業簽訂自願減量協議,去年進一步納入紡織業,但一切都是在自願的基礎,與環保署強制規定不同(摘錄自工商時報)
活動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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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業綠色技術輔導與推廣計畫」為提供產業即時之綠色技術環保服務,將透過現場免費技術輔導方式,辦理綠色生產及污染防治技術輔導工作,提供產業綠色技術及環境管理技術工具應用輔導等服務,期能有效協助產業綠色技術升級,運用最適化之綠色環保技術而減少污染產生,以符合法令要求;進而降低污染防治成本暨運作風險,並與國際環保趨勢及綠色採購接軌,達到提升產業生產力與競爭力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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